第二屆推理小說評論獎(金鑰獎) - 得獎作發表_導讀組





對推理小說批評史略有瞭解的人都曉得著名詩人W. H. Auden是位推理小說迷,他甚至寫過一篇名為「偵探小說」的有趣詩作。Auden顯然是古典推理的愛好者;該詩用古典推理比喻人生,被害人不是別人,而是「幸福」:到底是誰謀殺了吾人的幸福呢?該詩的敘述者有聲有色把屍體與兇殺場景、對嫌疑犯的明查暗訪、偵探的鍥而不舍、罪犯的最終落網等要素都乾淨俐落地交代了一遍。但在最後一段,敘述者自信滿滿的語氣忽然遲疑了起來:「可在最終一頁,懷疑卻揮之不去:那審判,是公正的嗎?法官可靠嗎?線索呢?那傳自絞刑台的抗議聲?吾人臉上浮現的微笑……噢,當然是公正的……」Auden想傳遞的理念無寧是,假如混沌不明的人生能像古典推理一樣黑白分明、次序井然就好了。舉例來說,克莉絲蒂女士的讀者絕對無須懷疑瑪波小姐最後會錯認好人為兇手,讓壞人逍遙法外。而這點也是各家評論者對古典推理小說的共識:讀者的閱讀快感部份即來自於知曉偵探最終總能撥亂反正,找出罪犯,並予以懲戒,將破壞美好社會的不良雜質斬草除根。

然而,這種完美的結局無疑是跟現實人生相當不同的,這也是敘述者的懷疑為什麼揮之不去的原因:你未必總搞得清楚破壞自己人生幸福的罪犯到底是誰,更甭論將之逮捕下獄了。但Auden的洞見即在於他曉得人們在面對人生的困境及傷口時是多麼容易且願意投身入古典推理的邏輯:總是有哪個兇手是必須負責的,而我們需要做的不過是把這名壞蛋揪出來送上絞刑台而已;只要壞人一死,一切就會回歸常態。套入現實人生的模式,這位兇手可能是具體的人事,也可能是抽象的原因,總之就是代罪羔羊,不想太苛責自己的人盡可將人生之一切大錯小錯歸諸其上。

「總是有人得為我們失去的幸福付出代價。」Auden最終是這麼結語的。而那個倒楣鬼,那位恐怖的罪犯,以古典小說的邏輯論之,當然不會是我們(讀者)自己。這也是古典推理讓人放心的地方。罪犯和讀者永遠是楚河漢界。讀者認同的對象是捍衛正義的偵探英雄(記得艾略里.昆恩嗎?他甚至邀請讀者來擔任偵探,一道解謎)。罪犯是面目模糊的,其心理活動不值得追究,不需要理解,他不是具體的人,而是抽象的惡。將之剷除乾淨,一切就天下太平。可惜,由於現實人生終究並非黑白分明的古典推理,Auden詩中讀者那抹看似放心的微笑,其後是跟著省略號的。我們都知道,省略號代表的是「沒說完的話語」;而那些沒說完的話讓人不自由主感到不安。

閱讀派翠西亞.海史密斯的《聰明的瑞普利先生》,會讓人不斷想起Auden詩中那句夾雜著些許遲疑的「是公正的嗎?」、那抹離奇的「吾人的微笑」以及其後還沒說完的話語。因為,在這本一九五五年出版的小說中,黑與白、善與惡之間的劃分不再是涇渭分明。焦點不再是主持正義的偵探及其破案過程,而是罪犯及犯案過程。更甚者,這位罪犯看起來跟一般人沒什麼兩樣,你無法輕易將之一筆勾消為理應銷毀的抽象之惡。

犯罪與罪犯一直是西方文類的重要主題,其中亦不乏複雜精彩、甚至堪稱英雄的人物。然而,儘管犯罪與罪犯是推理小說中不可或缺的要素,打從十九世紀該文類逐漸成形,重點就慢慢倒向偵探的解謎過程,罪犯的形象則漸趨單一化、惡魔化且抽象化。雖然仍有亞森.羅蘋之類的俠盜問世,但不論是在源於英國的古典推理小說抑或源於美國的冷硬私探小說,罪犯都淪為次要角色,成為形象模糊的扁形人物,象徵的是社會的缺陷、罪惡與變態,是正義人物力欲鏟除的對象。套用法國思想家傅柯的論述模式來說,犯罪就此從人類的普遍行為變成了某個族群,其之名為罪犯,是可以被解釋、被分門別類,且與正常人區分開來的。

海史密斯代表的即是對這種主流趨勢的反動思潮。她感興趣的並非偵探如何解出「兇手是誰」的謎團(英式古典推理),她亦無意進入對抗不公社會之私探的內心(美式冷硬派推理),她想討論的是犯罪。用評論家Martin Priestman的話更精細一點來說,是why而非how,是犯罪背後的源由,而非犯罪進行的過程(讀者早就知道犯人是誰,也知道罪是怎麼犯下的)。她不願把犯罪簡化為抽象的惡,她要認真地審視犯罪的人到底在想什麼。而讓海史密斯更與眾不同的是她對罪與罰之準則的顛覆。在她筆下,犯罪行為不一定會受罰,結局所傳遞的往往不是道德教訓,而是曖昧和不確定性。更甚者,她筆下的罪犯往往既非英雄,亦非內心深受創傷的變態殺人犯。她的罪犯,出乎意料之外,看起來很平凡,有讓人討厭之處,也有讓人認同之處,跟我們一般人極像,像到讓人不安。而其中最有名的一位,就是湯姆.瑞普利先生。

瑞普利在海史密斯心中的地位顯然是特別的。他是她筆下唯一的一位系列作角色。她顯然是用這個角色來探討自己對犯罪的省思。她曾著文表示罪犯是更有趣的,而公眾社會對正義的狂熱追求則是無聊且造作的;她的理由如下:儘管社會希望看到正義伸張,但對於殘忍暴力之舉(只要冠上正義之名)他們也一樣喜愛。她對所謂正義的不耐煩,也造就了瑞普利這位無法以一般道德標準予以歸類的複雜人物。他絕非好人,但亦非全然的壞蛋。你常會覺得他很像我們,像是一個不小心走錯路的普通人。愛倫坡曾謂每個人心中都住著一個反其道而行的搗蛋鬼(the imp of the perverse),神出鬼沒,讓常人做出非常人之舉。瑞普利也許只不過是這位搗蛋鬼手下的又一個犧牲品而已。

海史密斯對於普通人和日常生活細節的著迷在書中顯而易見。她想說的也許就是我們心目中的「正常」生活有多麼脆弱,而所謂的普通人和暴力、瘋狂、甚或犯罪之間的距離有時僅是一線之隔而已。瑞普利渴望的其實與大多數人並無不同;他想跟自己的過去道別,脫胎換骨成一個全新的人;他常感到孤單,覺得自己無法與他人建立深厚的關係;他渴望有所歸屬,能在世上有立足之地,過著自由自在的日子。但在另一方面,他又跟世上大多數人極其不同,特別是他對「罪」的認知。瑞普利這個角色,可說徹底顛覆了正常與非正常之間的界線。

假如說一般推理小說裡象徵正義的偵探最後可為讀者下一句簡單而讓人安心的結語,在瑞普利那充滿不安的世界裡是不可能的。但不安並不代表不好。或許,海史密斯要求的是要我們更努力地張大眼睛觀察,不再希冀從複雜詭譎的現實人生中求取簡單的結論,而是視複雜為複雜,用敏銳的知覺與感官,去體會更難解更多變的意義,去聆聽Auden詩中那沒說完的話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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